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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udent Activities / 学生工作

吉利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管理办法(新增)

发表于:2022-04-21 来源:

深入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良好途径,也是大学生的一堂必修课,能使广大学生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拓展综合素质。为了有效地把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推向长期化、项目化、阵地化发展,结合团中央、团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实际,特制定社会实践活动管理办法。

一、基本要求

(一)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是指大学生根据人才培养的目标、社会的要求和自己的主观愿望,利用课余时间,积极主动地参加与社会精神文明创造和生产劳动的一项活动。 

(二)坚持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的方针,集中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青年志愿者服务。其根本目的是为了增强大学生对社会的适应能力,促进自身素质的不断提高,从而实现其科技文化知识向实践应用能力的转化,在这种转化过程中,科技文化知识的社会价值得以实现,因而促进了社会的发展;

(三)大学生社会活动采取寒暑假集中活动与课余时间自主分散活动相结合,体现社会实践活动的多样性。

(四)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内容多样,主要有社会调查、科技服务、支教扫盲、文化宣传、挂职锻炼、劳动锻炼、勤工助学、群众工作等,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参加。 

(五)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应有明确的主题,有相对固定的社会实践活动基地,以便与学生的组织与管理。 

(六)凡具有我校学籍的学生,都要积极参加社会实践。

二、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

(一)加强大学生社会实践的组织领导。成立学校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学校领导和党委宣传部、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科技处、财务处、校团委和学生会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负责对全校社会实践活动进行统筹安排、制定计划、实施和总结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团委。各系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本系的社会实践活动。

(二)各系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加强指导,注重创新,突出亮点,体现专业特色,努力增强社会影响力,动员同学积极参加团队申报立项活动,要求每支团队根据实践情况安排组员,人数一般为510人。提倡团队跨系、跨年级、跨专业组建,每队必须有一名指导老师,社会实践活动实行指导老师负责制。要广泛发动专业教师指导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指导老师外出活动享受出差待遇。  

(三)学校各有关部门,也应大力支持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提供条件和保障。 

三、社会实践活动的考核 

(一)把大学生社会实践作为大学生必修课纳入学校教学总体规划和教学大纲,规定学时、学分(社会实践2个学分);认真组织大学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组织好文化科技卫生法律四进社区、大学生西部计划苏北计划。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每学期考评一次,其成绩计入学生德育课学分和学期操行鉴定成绩。

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要填写《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由活动组织单位或活动接收单位填写证明或鉴定意见。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成绩评定依据该登记表及社会实践活动成果。无任何证明或鉴定意见者,原则上不能记成绩。   

(二)社会实践成绩由活动小组给出初评意见,在此基础上,由团总支、团支部、班委会参照成绩测评标准给出成绩并报各系社会实践领导组审核批准。 

(三)社会实践活动成绩测评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后第二周至第三周。  

四、社会实践的机制

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是开展好大学生实践活动的基础和有力保障,要给予足够的重视。可以选择有历史纪念意义的地方作为实践基地。它可以使我们大学生深刻地接受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接受艰苦奋斗、自力更生教育,接受百折不挠、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教育。也可以选择有代表性的乡镇企业作为社会实践基地。大学生在乡镇企业的支持下,通过座谈、调查、访问、深入和参与生产第一线劳动,可以对该企业提出一些可行性建议,同时可以检验自己所学知识,提高实践能力。每个系要本着合作共建、双向受益的原则,至少建立1—2个相对稳定的社会实践基地。要广泛动员专业教师积极参与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五、社会实践活动的表彰

(一)每年暑期开学后,对社会实践活动进行一次总结和表彰。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一学年两次考评成绩都在90分以上者,可作为校级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分子给予表彰,表彰名单由各系社会实践活动领导组提名,校社会实践活动领导组审定。 

(二)省级以上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分子,由校社会实践活动领导组在校社会活动积极分子中选拔产生。  

(三)社会实践活动优秀组织者和优秀指导教师的表彰,由各系社会实践活动领导组推荐,报校社会实践活动领导组审定。  

(四)社会实践活动先进集体和优秀组织单位的产生,在自行申报的基础上,由校社会实践活动领导组评定。  

 

六、社会实践活动经费的来源、管理和使用

(一)为了保证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学校每年拨出一定数量的专款作为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专项经费。在此基础上,也可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学生通过社会实践创收或争取社会的支持来解决部分经费。 

(二)社会实践活动经费主要用于带队及指导员教师和学生的生活补助、社会实践活动的日常开支、社会实践活动的宣传、总结、表彰等方面。  

(三)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经费,应全部用于学生活动,不得挪作他用。

七、加强教育,确保安全。

要加强社会实践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有效落实安全责任制。每支社会实践团队至少安排一名指导老师带队,社会实践活动实行指导老师负责制。各系要对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同学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参与人员的安全意识。各系要对本系实践团队的安全情况全面掌握,确保师生参加社会实践安全有效。

八、社会实践活动的宣传、总结、深化工作 

(一)要高度重视做好大学生社会实践的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工作,突出实践效应。充分利用和发挥好校内报刊、广播、网站、展板橱窗等媒体作用,在活动过程中要积极吸引和邀请社会媒体的关注和报道,各系要针对本系实践团队的活动情况及时开展与报纸、电视台、网络等新闻媒体的联系工作,尤其是要在国家级和省级重要新闻媒体争取相关宣传报道,不断扩大我校社会实践活动的影响,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大学生社会实践不断深入发展。 

(二)为了扩大和深化社会实践活动的教育效果,在组织搞好成绩考评的基础上,各级团组织还要组织各种形式的宣传、交流活动,如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展览、演讲会、报告会、座谈会等。在此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积极推动我校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健康、深入地向前发展。

九、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十、本办法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共青团吉利学院委员会

                                             2020618